(1045—1106)建州浦城人,0居苏州,字端叔。神宗熙宁三年进士。调临川尉,移知寿春。进所著《孟子解义》,除应天府国子监教授,改著作佐郎。元丰中知山阴县,监左藏北库。哲宗朝通判宿州,复除开封府提举常平等事。徽宗即位,知虔州。崇宁初为都官郎中,时立元祐党籍,乃上言元祐臣僚因国事获罪,不应刻名著籍,禁锢子孙。坐忤宰相曾布,降官知泰州。后提举舒州灵仙观以卒。
芃芃棫朴,薪之槱之。济济辟王,左右趣之。
济济辟王,左右奉璋。奉璋峨峨,髦士攸宜。
淠彼泾舟,烝徒楫之。周王于迈,六师及之。
倬彼云汉,为章于天。周王寿考,遐不作人?
追琢其章,金玉其相。勉勉我王,纲纪四方。
故人文与可为道师王执中作墨竹,且谓执中勿使他人书字,待苏子瞻来,令作诗其侧。与可既没八年而轼始还朝,见之,乃赋一首。
斯人定何人,游戏得自在。
诗鸣草圣余,兼入竹三昧。
时时出木石,荒怪轶象外。
举世知珍之,赏会独予最。
知音古难合,奄忽不少待。
谁云死生隔,相见如龚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