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谦(1398年5月13日-1457年2月16日),字廷益,号节庵,官至少保,世称于少保。汉族,明朝浙江杭州钱塘县人。因参与平定汉王朱高煦谋反有功,得到明宣宗器重,担任明朝山西河南巡抚。明英宗时期,因得罪王振下狱,后释放,起为兵部侍郎。土木堡之变后英宗被俘,郕王朱祁钰监国,擢兵部尚书。于谦力排南迁之议,决策守京师,与诸大臣请郕王即位。瓦剌兵逼京师,督战,击退之。论功加封少保,总督军务,被迫与先遣使议和,使英宗得归。天顺元年因“谋逆”罪被冤杀。谥曰忠肃。有《于忠肃集》。于谦与岳飞、张煌言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
采薇采薇,薇亦作止。曰归曰归,岁亦莫止。 靡室靡家,猃狁之故。不遑启居,猃狁之故。
采薇采薇,薇亦柔止。曰归曰归,心亦忧止。 忧心烈烈,载饥载渴。我戍未定,靡使归聘。
采薇采薇,薇亦刚止。曰归曰归,岁亦阳止。 王事靡盬,不遑启处。忧心孔疚,我行不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