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窗前暗响鸣枯叶,龙公试手行初雪。
映空先集疑有无,作态斜飞正愁绝。
众宾起舞风竹乱,老守先醉霜松折。
恨无翠袖点横斜,只有微灯照明灭。
归来尚喜更鼓永,晨起不待铃索掣。
未嫌长夜作衣棱,却怕初阳生眼缬。
欲浮大白追余赏,幸有回飙惊落屑。
模糊桧顶独多时,历乱瓦沟裁一瞥。
汝南先贤有故事,醉翁诗话谁续说。
当时号令君听取,白战不许持寸铁。
余于长沙公为族,祖同出大司马。昭祖既远,以为路人。经过浔阳,临别赠此。
同源分流,人易世疏。
慨然寤叹,念兹厥初。
礼服遂悠,岁月眇徂。
感彼行路,眷然踌躇。
于祖令族,允构斯堂。
谐气冬暄,映怀圭璋。
爰采春华,载警秋霜。
我曰钦哉,实宗之光。
伊余云遘,在长忘同。
笑言未久,逝焉西东。
遥遥三湘,滔滔九江。
山川阻远,行李时通。
何以写心,贻此话言。
进篑虽微,终焉为山。
敬哉离人,临路凄然。
款襟或辽,音问其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