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之奇(1607年-1662年),字仲常,号菽子,又号正夫、玉溪。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(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)人。为南明大臣,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(相当宰相)兼吏部尚书、兵部尚书,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,于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,翌年殉国。清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追谥忠节。
黄山四千仞,三十二莲峰。
丹崖夹石二,菡萏金芙蓉。
伊昔升绝顶,下窥天目松。
仙人炼玉处,羽化留馀踪。
亦闻温伯雪,独往今相逢。
采秀辞五岳,攀岩历万重。
归休白鹅岭,渴饮丹砂井。
凤吹我时来,云车尔当整。
去去陵阳东,行行芳桂丛。
回溪十六度,碧嶂尽晴空。
他日还相访,乘桥蹑彩虹。
锦水东北流,波荡双鸳鸯。
雄巢汉宫树,雌弄秦草芳。
宁同万死碎绮翼,不忍云间两分张。
此时阿娇正娇妒,独坐长门愁日暮。
但愿君恩顾妾深,岂惜黄金买词赋。
相如作赋得黄金,丈夫好新多异心。
一朝将聘茂陵女,文君因赠白头吟。
东流不作西归水,落花辞条归故林。(归 一作:羞)
兔丝固无情,随风任倾倒。(固 一作:本)
谁使女萝枝,而来强萦抱。
两草犹一心,人心不如草。
莫卷龙须席,从他生网丝。
且留琥珀枕,或有梦来时。
覆水再收岂满杯,弃妾已去难重回。
古来得意不相负,只今惟见青陵台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