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牛靿咤咤,田确确,旱块敲牛蹄趵趵。
种得官仓珠颗谷,六十年来兵簇簇,日月食粮车辘辘。
一日官军收海服,驱牛驾车食牛肉,归来收得牛两角。
重铸锄犁作斤劚,姑舂妇担去输官,输官不足归卖屋。
愿官早胜仇早覆,农死有儿牛有犊,誓不遣官军粮不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