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先生名利比尘灰,绿竹青松手自栽。
绿把一竿盘石上,幅巾闲过峡山来。
清时通退一何忙,抚志山西汉仲长。
静觉眼根无俗物,翛然一室自焚香。
隐德家声累世闻,考盘幽涧作闲人。
夭红过眼随荣谢,菊秀兰香自占春。
种竹淇园远致君,生平孤节负辛勤。
需贤侧席非无意,地远言轻岂易闻。
玄云泱郁将安归兮,鹰隼横厉鸾徘兮兮。
矰若浮猋动则机兮,丛棘栈栈曷可栖兮。
发忠忘身自绕罔兮,冤颈折翼庸得往兮。
涕泣兮萑兰,心结愲兮伤肝。
虹霓曜兮日微,孽杳冥兮未开。
痛入天兮鸣謼,冤际绝兮谁语?
仰天光兮自列,招上帝兮我察。
秋风为我唫,浮云为我阴。
嗟若是兮欲何留,抚神龙兮揽其须。
游旷迥兮反亡期,雄失据兮世我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