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昔余游京华,未尝废丘壑。
矧乃归山川,心迹双寂寞。
虚馆绝诤讼,空庭来鸟雀。
卧疾丰暇豫,翰墨时间作。
怀抱观古今,寝食展戏谑。
既笑沮溺苦,又哂子云阁。
执戟亦以疲,耕稼岂云乐。
万事难并欢,达生幸可托。
古剑寒黯黯,铸来几千秋。
白光纳日月,紫气排斗牛。
有客借一观,爱之不敢求。
湛然玉匣中,秋水澄不流。
至宝有本性,精刚无与俦。
可使寸寸折,不能绕指柔。
愿快直士心,将断佞臣头。
不愿报小怨,夜半刺私仇。
劝君慎所用,无作神兵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