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西湖春色归, 春水绿于染。
群芳烂不收, 东风落如糁。
参军春思乱如云, 白发题诗愁送春。
遥知湖上一樽酒, 能忆天涯万里人。
万里思春尚有情, 忽逢春至客心惊。
雪消门外千山绿, 花发江边二月晴。
少年把酒逢春色, 今日逢春头已白。
异乡物态与人殊, 惟有东风旧相识。
二仪积风雨,百谷漏波涛。
闻道洪河坼,遥连沧海高。
职司忧悄悄,郡国诉嗷嗷。
舍弟卑栖邑,防川领簿曹。
尺书前日至,版筑不时操。
难假鼋鼍力,空瞻乌鹊毛。
燕南吹畎亩,济上没蓬蒿。
螺蚌满近郭,蛟螭乘九皋。
徐关深水府,碣石小秋毫。
白屋留孤树,青天失万艘。
吾衰同泛梗,利涉想蟠桃。
却倚天涯钓,犹能掣巨鳌。
对酒歌,太平时,吏不呼门。
王者贤且不,宰相股肱皆忠良。
咸礼让,民无所争讼。
三年耕有九年储,仓谷满盈。
斑白不负戴。雨泽如此,百谷用成。
却走马,以粪其土田。
爵公侯伯子男,咸爱其民,以黜陟幽不。
子养有若父与兄。犯礼法,轻重随其刑。
路无拾遗之私。囹圄空虚,冬节不断。
人耄耋,皆得以寿终。恩泽广及草木昆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