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长(zhǎng )卿(约726年-789或790年),字文房,世称刘随州,宣城(今属安徽)人,一说河间(今属河北)人,唐代诗人。玄宗天宝八载(749年)登进士第,释褐任陈留浚仪县尉。安史之乱起,南奔流落江南,至德元载(756年)被采访使李希言任为长洲县尉。至德二载(757年)冬被谤陷狱,十二月遇赦,摄海盐令。因冤情未雪,被贬南巴尉。约大历三年(768年),前后任鄂岳转运判官。大历九年(774年),因拒绝观察使吴仲孺截留财赋,反被诬为贪赃,罢官后居义兴,后贬任睦州长史。建中元年(780年),任随州(今属湖北)刺史,世称刘随州。两年后因李希烈叛乱,弃官避地淮南、吴越,几年后去世。刘长卿诗以五七言近体为主,尤工五言,自诩为“五言长城”。
宝刀截流水,无有断绝时。
妾意逐君行,缠绵亦如之。
别来门前草,秋巷春转碧。
扫尽更还生,萋萋满行迹。
鸣凤始相得,雄惊雌各飞。
游云落何山?一往不见归。
估客发大楼,知君在秋浦。
梁苑空锦衾,阳台梦行雨。
妾家三作相,失势去西秦。
犹有旧歌管,凄清闻四邻。
曲度入紫云,啼无眼中人。
妾似井底桃,开花向谁笑?
君如天上月,不肯一回照。
窥镜不自识,别多憔悴深。
安得秦吉了,为人道寸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