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桂树丛生兮山之幽,偃蹇连蜷兮枝幽缭。
山气巄嵷兮石嵯峨,溪谷崭岩兮水曾波。
猿狖群啸兮虎豹嗥,攀援桂枝兮聊淹留。
王孙游兮不归,春草生兮萋萋。
岁暮兮不自聊,蟪蛄鸣兮啾啾。
坱兮轧,山曲岪,心淹留兮恫慌忽。
罔兮沕,憭兮栗,虎豹穴。
丛薄深林兮,人上栗。
嵚岑碕礒兮,碅磳磈硊;
树轮幽纠兮,林木茷骫。
青莎杂树兮,薠草靃靡;
白鹿麏麚兮,或腾或倚。
状貌崟崟兮峨峨,凄凄兮漇漇。
猕猴兮熊罴,慕类兮以悲;
攀援桂枝兮聊淹留。
虎豹斗兮熊罴咆,禽兽骇兮亡其曹。
王孙兮归来,山中兮不可以久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