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梁元帝谓:王仲宣昔在荆州,著书数十篇。荆州坏,尽焚其书,今在者一篇,知名之士咸重之,见虎一毛,不知其斑。后西魏破江陵,帝亦尽焚其书,曰:文武之道,尽今夜矣。何荆州坏焚书二语,先后一辙也。诗以慨之。
牙签万轴裹红绡,王粲书同付火烧。
不于祖龙留面目,遗篇那得到今朝。
微风萧萧吹菰蒲,开门看雨月满湖。
舟人水鸟两同梦,大鱼惊窜如奔狐。
夜深人物不相管,我独形影相嬉娱。
暗潮生渚吊寒蚓,落月挂柳看悬蛛。
此生忽忽忧患里,清境过眼能须臾。
鸡鸣钟动百鸟散,船头击鼓还相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