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十月之交,朔月辛卯。日有食之,亦孔之丑。彼月而微,此日而微;今此下民,亦孔之哀。
日月告凶,不用其行。四国无政,不用其良。彼月而食,则维其常;此日而食,于何不臧。
烨烨震电,不宁不令。百川沸腾,山冢崒崩。高岸为谷,深谷为陵。哀今之人,胡憯莫惩?
皇父卿士,番维司徒。家伯维宰,仲允膳夫。棸子内史,蹶维趣马。楀维师氏,艳妻煽方处。
抑此皇父,岂曰不时?胡为我作,不即我谋?彻我墙屋,田卒污莱。曰予不戕,礼则然矣。
皇父孔圣,作都于向。择三有事,亶侯多藏。不慭遗一老,俾守我王。择有车马,以居徂向。
黾勉从事,不敢告劳。无罪无辜,谗口嚣嚣。下民之孽,匪降自天。噂沓背憎,职竞由人。
悠悠我里,亦孔之痗。四方有羡,我独居忧。民莫不逸,我独不敢休。天命不彻,我不敢效我友自逸。
吴侬生长湖山曲,呼吸湖光饮山渌。
不论世外隐君子,佣儿贩妇皆冰玉。
先生可是绝俗人,神清骨冷无由俗。
我不识君曾梦见,瞳子了然光可烛。
遗篇妙字处处有,步绕西湖看不足。
诗如东野不言寒,书似留台差少肉。
平生高节已难继,将死微言犹可录。
自言不作封禅书,更肯悲吟白头曲!
我笑吴人不好事,好作祠堂傍修竹。
不然配食水仙王,一盏寒泉荐秋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