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元晋,字惟康。新会人。越子。明世宗嘉靖四年(一五二五)举人。官云南镇南知州,晋福建兴化府同知。著有《见泉集》。清温汝能《粤东诗海》卷二一、清道光《广东通志》卷二七四等有传。区元晋诗,以附于明万历四十四年刻区越撰《乡贤区西屏集》之《区奉政遗稿》为底本,参校一九五四年重印《区西屏见泉二公合集》中之《奉政区见泉公遗集》。
虎啸谷风起,龙跃景云浮。
同声好相景,同气自相求。
我情与子亲,譬如影追躯。
食共并根穗,饮共连理杯。
衣共双丝绢,寝共无缝裯。
居愿接膝坐,行愿携手趋。
子静我不动,子游我不留。
齐彼同心鸟,譬此比目鱼。
情至断金石,胶漆未为牢。
但愿长无别,合形作一躯。
生为并身物,死为同棺灰。
秦氏自言至,我情不可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