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历想为官日,无如刺史时。
欢娱接宾客,饱暖及妻儿。
自到东都后,安闲更得宜。
分司胜刺史,致仕胜分司。
何况园林下,欣然得朗之。
仰名同旧识,为乐即新知。
有雪先相访,无花不作期。
斗醲干酿酒,夸妙细吟诗。
里巷千来往,都门五别离。
岐分两回首,书到一开眉。
叶落槐亭院,冰生竹阁池。
雀罗谁问讯,鹤氅罢追随。
身与心俱病,容将力共衰。
老来多健忘,唯不忘相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