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370—1454)明广东东莞人,字廷器,别号琴轩。洪武二十三年举人,入国子监。选为桂林教授。严条约,以身作则。永乐间历许州、扬州知府,升四川按察使,豪吏奸胥,悉加严惩。宣德初为南京国子祭酒。正统初任南京礼部侍郎。致仕。在乡逢黄萧养起义,建镇压制御之策。博通经史,以文学知名于时,文词典重,著作最多,词翰清雅。有《罗浮志》、《琴轩集》、《归田稿》等。
终朝采绿,不盈一匊。予发曲局,薄言归沐。
终朝采蓝,不盈一襜。五日为期,六日不詹。
之子于狩,言韔其弓。之子于钓,言纶之绳。
其钓维何?维鲂及鱮。维鲂及鱮,薄言观者。
山有枢,隰有榆。子有衣裳,弗曳弗娄。子有车马,弗驰弗驱。宛其死矣,他人是愉。
山有栲,隰有杻。子有廷内,弗洒弗扫。子有钟鼓,弗鼓弗考。宛其死矣,他人是保。
山有漆,隰有栗。子有酒食,何不日鼓瑟?且以喜乐,且以永日。宛其死矣,他人入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