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449—1531)明浙江馀姚人,字于乔,号木斋。成化十一年进士第一,授修撰。累迁左庶子。弘治初,与日讲,帝屡称善。八年入内阁参预机务,累官太子太保、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,与刘健、李东阳同辅政。秉节直亮,见事尤敏,时人有“李公谋,刘公断,谢公尤侃侃”之称。武宗嗣位,请诛刘瑾不纳,致仕。旋被诬夺职,瑾诛,复职。致仕。世宗即位,即遣使慰问。嘉靖六年,再起入阁,仅数月,以老辞归。卒谥文正。有《归田稿》。
岁大饥,人自卖身为肉于市曰菜人。为赘某家者,其妇忽持钱三千与夫,使速归。已含泪而去,夫迹之,已断手臂,悬市中矣。
夫妇年饥同饿死,不如妾向菜人市。
得钱三千资夫归,一脔可以行一里。
芙蓉肌理烹生香,乳作馄饨人争尝。
两肱先断挂屠店,徐割股腴持作汤。
不令命绝要鲜肉,片片看入饥人腹。
男肉腥臊不可餐,女肤脂凝少汗粟。
三日肉尽馀一魂,求夫何处斜阳昏。
天生妇作菜人好,能使夫归得终老。
生葬肠中饱几人,却幸乌鸢啄不早。
宁越,中牟之鄙人也。苦耕稼之劳,谓其友曰:“何为而可以免此苦也?”
其友曰:“莫如学。学三十岁则可以达矣。”
宁越曰:“请以十五岁。人将休,吾将不敢休;人将卧,吾将不敢卧。”十五岁而周威公师之。
矢之速也,而不过二里,止也;步之迟也,而百舍,不止也。今以宁越之材而久不止,其为诸侯师,岂不宜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