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子和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南京户部主事,监江北诸仓,清查积年侵羡,得粟十余万石。历户部员外郎、湖州知府、晋广西参政,督粮严法绳奸,境内肃然。后抚云南,镇湖广皆有政绩。官至兵部右侍郎。致仕卒,年八十。有《海语》、《矩洲集》等。
往古之时,四极废,九州裂,天不兼覆,地不周载,火爁焱而不灭,水浩洋而不息,猛兽食颛民,鸷鸟攫老弱。于是,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,断鳌足以立四极,杀黑龙以济冀州,积芦灰以止淫水。苍天补,四极正;淫水涸,冀州平;狡虫死,颛民生。
妇病连年累岁,传呼丈人前,一言当言。
未及得言,不知泪下一何翩翩。
“属累君两三孤子,莫我儿饥且寒,有过慎莫笪笞。
行当折摇,思复念之!”
乱曰:抱时无衣,襦复无里。
闭门塞牖,舍孤儿到市。
道逢亲交,泣坐不能起。
从乞求与孤儿买饵,对交啼泣,泪不可止:“我欲不伤悲不能已。”
探怀中钱持授交。
入门见孤儿,啼索其母抱。
徘徊空舍中,“行复尔耳,弃置勿复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