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畴昔家上京,六载去还归。
今日始复去,恻怆多所悲。
阡陌不移旧,邑屋或时非。
履历周故居,邻老罕复遗,
步步寻往迹,有处特依依。
流幻百年中,寒暑日相推。
常恐大化尽,气力不及衰。
拨置且莫念,一觞聊可挥。
饮马长城窟,水寒伤马骨。
往谓长城吏,慎莫稽留太原卒!
官作自有程,举筑谐汝声!
男儿宁当格斗死,何能怫郁筑长城。
长城何连连,连连三千里。
边城多健少,内舍多寡妇。
作书与内舍,便嫁莫留住。
善事新姑嫜,时时念我故夫子!
报书往边地,君今出语一何鄙?
身在祸难中,何为稽留他家子?
生男慎莫举,生女哺用脯。
君独不见长城下,死人骸骨相撑拄。
结发行事君,慊慊心意关。
明知边地苦,贱妾何能久自全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