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一〇三三年至一一一〇五年,字子骏,钱塘人。生于宋仁宗明道二年,卒于徽宗崇宁四年,年七十三岁。工诗文。皇祐五年(公元一0五三年)进士,除知袁州萍乡系。历福建转连判官,主客郎中。出为变路提刑。建中靖国初,(公元一一〇一年)除知明州丐宫祠,以左朝议大夫提举洞霄宫,卒。骧著有文集十八卷,赋二十卷,均《宋史艺文志》并传于世。
苍颉鸟迹既茫昧,字体变化如浮云。
陈仓石鼓又已讹,大小二篆生八分。
秦有李斯汉蔡邕,中间作者绝不闻。
峄山之碑野火焚,枣木传刻肥失真。
苦县光和尚骨立,书贵瘦硬方通神。
惜哉李蔡不复得,吾甥李潮下笔亲。
尚书韩择木,骑曹蔡有邻。
开元已来数八分,潮也奄有二子成三人。
况潮小篆逼秦相,快剑长戟森相向。
八分一字直百金,蛟龙盘拏肉屈强。
吴郡张颠夸草书,草书非古空雄壮。
岂如吾甥不流宕,丞相、中郎丈人行。
巴东逢李潮,逾月求我歌。
我今衰老才力薄,潮乎潮乎奈汝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