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淲(biāo)(1159—1224)南宋诗人。字仲止,一作子仲,号涧泉,韩元吉之子。祖籍开封,南渡后隶籍信州上饶(今属江西)。从仕后不久即归,有诗名,著有《涧泉集》。淲清廉狷介,与同时知名诗人多有交游,并与赵蕃(章泉)并称“二泉”。著作历代书目未见著录。史弥远当国,罗致之,不为少屈。人品学问,俱有根柢,雅志绝俗,清苦自持,年甫五十即休官不仕。嘉定十七年,以时事惊心,作甲申秋三诗,得疾而卒,年六十六。
金瓠,余之首女。虽未能言,固已授色知心矣。生十九旬而夭折,乃作此辞。辞曰:
在襁褓而抚育,尚孩笑而未言。
不终年而夭绝,何见罚于皇天?
信吾罪之所招,悲弱子之无愆。
去父母之怀抱,灭微骸于粪土。
天长地久,人生几时?
先后无觉,从尔有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