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荒草何茫茫,白杨亦萧萧。
严霜九月亦,送我出远郊。
四面无人居,高坟正嶕峣。
马为仰天鸣,风为自萧条。
幽室一已闭,千年不复朝。
千年不复朝,贤达无奈何。
向来相送人,各自还其家。
亲戚或余悲,他人亦已歌。
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。
落花去故条,尚有根可依。
妇人失夫心,含情欲告谁?
灯光不到明,宠极心还变。
只此双蛾眉,供得几回盼。
看多自成故,未必真衰老。
辟彼数开花,不若初生草。
织发为君衣,君看不如纸。
割腹为君餐,君咽不如水。
旧人百宛顺,不若新人骂。
死若可回君,待君以长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