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弃疾(1140年5月28日-1207年10月3日),原字坦夫,后改字幼安,中年后别号稼轩,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)人。南宋官员、将领、文学家,豪放派词人,有“词中之龙”之称。与苏轼合称“苏辛”,与李清照并称“济南二安”。辛弃疾出生时,中原已为金兵所占。21岁参加抗金义军,不久归南宋。历任湖北、江西、湖南、福建、浙东安抚使等职。一生力主抗金。曾上《美芹十论》与《九议》,条陈战守之策。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,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,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;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。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,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。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,后被弹劾落职,退隐江西带湖。
老来百事懒,身垢犹念浴。
衰发不到耳,尚烦月一沐。
山城足薪炭,烟雾濛汤谷。
尘垢能几何,翛然脱羁梏。
披衣坐小阁,散发临修竹。
心困万缘空,身安一床足。
岂惟忘净秽,兼以洗荣辱。
默归毋多谈,此理观要熟。
去年落一牙,今年落一齿。
俄然落六七,落势殊未已。
馀存皆动摇,尽落应始止。
忆初落一时,但念豁可耻。
及至落二三,始忧衰即死。
每一将落时,懔懔恒在己。
叉牙妨食物,颠倒怯漱水。
终焉舍我落,意与崩山比。
今来落既熟,见落空相似。
馀存二十馀,次第知落矣。
倘常岁一落,自足支两纪。
如其落并空,与渐亦同指。
人言齿之落,寿命理难恃。
我言生有涯,长短俱死尔。
人言齿之豁,左右惊谛视。
我言庄周云,木雁各有喜。
语讹默固好,嚼废软还美。
因歌遂成诗,时用诧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