薛蕙(1489~1539年),明朝大臣。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。年十二能诗。举正德九年进士,授刑部主事。谏武宗南巡,受杖夺俸。旋引疾归。起故官,改吏部,历考功郎中。正德十五年(1520年)薛蕙再次被起用,任吏部考功司郎中。嘉靖二年(1523年),朝中发生“大礼”之争,薛蕙撰写《为人后解》《为人后辨》等万言书上奏,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,招致皇帝大怒,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。嘉靖十八年(1539年),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,不久病死家中,享年五十,被追封为太常少卿。
魏帝营八极,蚁观一祢衡。
黄祖斗筲人,杀之受恶名。
吴江赋鹦鹉,落笔超群英。
锵锵振金玉,句句欲飞鸣。
鸷鹗啄孤凤,千春伤我情。
五岳起方寸,隐然讵可平。
才高竟何施,寡识冒天刑。
至今芳洲上,兰蕙不忍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