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日落红雾生,系舟宿牛口。
居民偶相聚,三四依古柳。
负薪出深谷,见客喜且售。
煮蔬为夜餐,安识肉与酒。
朔风吹茅屋,破壁见星斗。
儿女自咿嚘,亦足乐且久。
人生本无事,苦为世味诱。
富贵耀吾前,贫贱独难守。
谁知深山子,甘与麋鹿友。
置身落蛮荒,生意不自陋。
今予独何者,汲汲强奔走。
孔犊之赵,闻杀鸣犊作。赵杀鸣犊,孔犊临河,叹而作歌曰:秋之水兮风扬波,舟楫颠倒更相加,归来归来胡为斯。
狄之水兮,其色幽幽。
我将济兮,不得其由。
涉其浅兮,石啮我足。
乘其深兮,龙入我舟。
我济而悔兮,将安归尤?
归兮归兮!无与石斗兮,无应龙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