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陈留江端礼季共曰:“陈留市上有刀镊工,年四十馀,无世家子姓;惟一女年七岁矣,日以刀镊所得钱与女子醉饱,则簪花吹长笛,肩女而归,无一朝之忧,而有终身之乐,疑以为有道者也。”陈无己为赋诗,庭坚亦拟作。
市井怀珠玉,往来人未逢。
乘肩娇小女,邂逅此生同。
养性霜刀在,阅人清镜空。
时时能举酒,弹镊送归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