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—著,号苍水,鄞县(今浙江宁波)人,汉族,南明儒将、诗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祯时举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书。后被俘,遭杀害,就义前,赋《绝命诗》一首。谥号忠烈。其诗文多是在战斗生涯里写成,质朴悲壮,表现出作家忧国忧民的爱国热情,有《张苍水集》行世。张煌言与岳飞、于谦并称“西湖三杰”。清国史馆为其立传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谥忠烈,入祀忠义祠,收入《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》。
明明天子兮圣德扬,穆穆皇后兮阴化康。
登若木兮坐明堂,池濛汜兮家扶桑。
武化偃兮文化昌,礼乐昭兮股肱良。
君臣已定兮君永无疆,颜子更生兮徒皇皇。
若有人兮天一方,忠为衣兮信为裳。
餐白玉兮饮琼芳,心思荃兮路阻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