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景明(1483~1521)字仲默,号白坡,又号大复山人,信阳浉河区人。明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授中书舍人。正德初,宦官刘瑾擅权,何景明谢病归。刘瑾诛,官复原职。官至陕西提学副使。为“前七子”之一,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。其诗取法汉唐,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。有《大复集》。
昔在长安醉花柳,五侯七贵同杯酒。
五岸遥凌豪士前,风流肯落他人后?
夫子红颜我少年,章台走马著金鞭。
文章献纳麒麟殿,歌舞淹留玳瑁筵。
与君自谓长如此,宁知草动风尘起。
函谷忽惊胡马来,秦宫桃李向明开。
我愁远谪夜郎去,何日金鸡放赦回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