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彼凡人之相亲,小离别而怀恋。
况中殇之爱子,乃千秋而不见。
入空室而独倚,对孤帏而切叹。
痛人亡而物在,心何忍而复观。
日晼晚而既没,月代照而舒光。
仰列星以至晨,衣沾露而含霜。
惟逝者之日远,怆伤心而绝肠。
秋夜长,殊未央,月明白露澄清光,层城绮阁遥相望。
遥相望,川无梁,北风受节南雁翔,崇兰委质时菊芳。
鸣环曳履出长廊,为君秋夜捣衣裳。
纤罗对凤凰,丹绮双鸳鸯,调砧乱杵思自伤。
思自伤,征夫万里戍他乡。鹤关音信断,龙门道路长。
君在天一方,寒衣徒自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