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元量(1241~1317年后)南宋末诗人、词人、宫廷琴师。字大有,号水云,亦自号水云子、楚狂、江南倦客,钱塘(今浙江杭州)人。琳第三子。度宗时以善琴供奉宫掖。恭宗德祐二年(1276)临安陷,随三宫入燕。尝谒文天祥于狱中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(1288)出家为道士,获南归,次年抵钱塘。后往来江西、湖北、四川等地,终老湖山。诗多纪国亡前后事,时人比之杜甫,有“诗史”之目,有《水云集》、《湖山类稿》。
景星显见,信星彪列,象载昭庭,日亲以察。
参侔开阖,爰推本纪,汾脽出鼎,皇佑元始。
五音六律,依韦飨昭,杂变并会,雅声远姚。
空桑琴瑟结信成,四兴递代八风生。
殷殷钟石羽龠鸣。河龙供鲤醇牺牲。
百末旨酒布兰生。泰尊柘浆析朝酲。
微感心攸通修名,周流常羊思所并。
穰穰复正直往宁,冯蠵切和疏写平。
上天布施后土成,穰穰丰年四时荣。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章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章口中有灰,杀章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