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晓月发云阳,落日次朱方。
含凄泛广川,洒泪眺连冈。
眷言怀君子,沉痛结中肠。
道消结愤懑,运开申悲凉。
神期恒若存,德音初不忘。
徂谢易永久,松柏森已行。
延州协心许,楚老惜兰芳。
解剑竟何及,抚坟徒自伤。
平生疑若人,通蔽互相妨。
理感深情恸,定非识所将。
脆促良可哀,夭枉特兼常。
一随往化灭,安用空名扬?
举声沥已洒,长叹不成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