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十日春寒不出门,不知江柳已摇村。
稍闻决决流冰谷,尽放青青没烧痕。
数亩荒园留我住,半瓶浊酒待君温。
去年今日关山路,细雨梅花正断魂。
我向桃花下,立饮一杯酒。
杯酒先濡须,花香随入口。
花为酒家媪,春作诗翁友。
此时酒量开,酒量添一斗。
君看陌上春,令人笑拍手。
半青篱畔草,半绿畦中韭。
闲乌下牛背,奔豕穿狗窦。
潜身猫相雀,引喙禽呼偶。
包麻邻乞火,穿桑儿饷糗。
物类虽各殊,所乐亦同有。
谁知花下情,犹能忆杨柳。
中心卒无累,外物任相揉。
余方寓之乐,自号闲人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