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之世,字长度,号鹤汀。新会东亭人。以麟子。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(一六〇六)举人。晚年始就琼山教谕,迁池州府推官。未几移疾罢归。著作极多,有《圭山副藏》、《剩山水房漫稿》、及《北游》、《南归》、《雪航》、《家园》、《泡庵》、《朱崖》、《息庵》、《水竹洞》、《不住庵》诸集。
微雨众卉新,一雷惊蛰始。
田家几日闲,耕种从此起。
丁壮俱在野,场圃亦就理。
归来景常晏,饮犊西涧水。
饥劬不自苦,膏泽且为喜。
仓廪无宿储,徭役犹未已。
方惭不耕者,禄食出闾里。
张举,吴人也,为句章令。邑有妻杀夫章,因放火烧舍,称“火烧夫死”。夫家疑之,讼于官。妻不服。举乃取猪二口:一杀之,一活之,而积薪焚之,活章口中有灰,杀章口中无灰。因验尸,口果无灰也,鞠之服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