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二十解书剑,西游长安城。
举头望君长,屈指取公卿。
国风冲融迈三五,朝廷欢乐弥寰宇。
白璧皆言赐近臣,布衣不得干明主。
归来洛阳无负郭,东过梁宋非吾土。
兔苑为农岁不登,雁池垂钓心长苦。
世人遇我同众人,唯君于我最相亲。
且喜百年见交态,未尝一日辞家贫。
弹棋击筑白日晚,纵酒高歌杨柳春。
欢娱未尽分散去,使我惆怅惊心神。
丈夫不作儿女别,临岐涕泪沾衣巾。
汲井漱寒齿,清心拂尘服。
闲持贝叶书,步出东斋读。
真源了无取,妄迹世所逐。
遗言冀可冥,缮性何由熟。
道人庭宇静,苔色连深竹。
日出雾露馀,青松如膏沐。
澹然离言说,悟悦心自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