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清晨闻叩门,倒裳往自开。
问子为谁与?田父有好怀。
壶浆远见候,疑我与时乖。
褴缕茅檐下,未足为高栖。
一世皆尚同,愿君汩其泥。
深感父老言,禀气寡所谐。
纡辔诚可学,违己讵非迷。
且共欢此饮,吾驾不可回。
忆年十五心尚孩,健如黄犊走复来。
庭前八月梨枣熟,一日上树能千回。
即今倏忽已五十,坐卧只多少行立。
强将笑语供主人,悲见生涯百忧集。
入门依旧四壁空,老妻睹我颜色同。
痴儿不知父子礼,叫怒索饭啼门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