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羲农去我久,举世少复真。
汲汲鲁中少,弥缝使其淳。
凤鸟虽不至,礼乐暂得新,
洙泗辍微响,漂流逮狂秦。
诗书复何罪?一朝成灰尘。
区区诸老翁,为事诚殷勤。
如何绝世下,六籍无一亲。
终日驰车走,不见所问津。
若复不快饮,空负头上巾。
但恨多谬误,君当恕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