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自从别京华,我心乃萧索。
十年守章句,万事空寥落!
北上登蓟门,茫茫见沙漠,
倚剑对风尘,慨然思卫霍。
拂衣去燕赵,驱马怅不乐。
天长沧州路,日暮邯郸郭,
酒肆或淹留,渔潭屡栖泊。
独行备艰险,所见穷善恶。
永愿拯刍荛,孰云干鼎镬!
皇情念淳古,时俗何浮薄。
理道资任贤,安人在求瘼。
故交负灵奇,逸气抱謇谔,
隐轸经济具,纵横建安作,
才望忽先鸣,风期无宿诺。
飘摇劳州县,迢递限言谑。
东驰眇贝丘,西顾弥虢略。
淇水徒自流,浮云不堪讬。
吾谋适可用,天路岂寥廓!
不然买山田,一身与耕凿,
且欲同鹪鹩,焉能志鸿鹤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