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南楚春候早,余寒已滋荣。
土膏释原野,白蛰竞所营。
缀景未及郊,穑人先偶耕。
园林幽鸟啭,渚泽新泉清。
农事诚素务,羁囚阻平生。
故池想芜没,遗亩当榛荆。
慕隐既有系,图功遂无成。
聊从田父言,款曲陈此情。
眷然抚耒耜,回首烟云横。
高卧南斋时,开帷月初吐。
清辉澹水木,演漾在窗户。
冉冉几盈虚,澄澄变今古。(冉冉 一作:荏苒)
美人清江畔,是夜越吟苦。
千里共如何,微风吹兰杜。(共 一作:其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