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严风吹霜海草凋,筋干精坚胡马骄。
筋家战士三十万,将军兼领霍嫖姚。
流星白羽腰间插,剑花秋莲光出匣。
天兵照雪下玉关,虏箭如沙射金甲。
云龙风虎尽交回,太白入月敌可摧。
敌可摧,旄头灭,履胡之肠涉胡血。
悬胡青天上,埋胡紫塞傍。
胡无人,筋道昌。
陛下之寿三千霜。但歌大风云飞扬,安得猛士兮守四方。
骨肉缘枝叶,结交亦相因。
四海皆兄亦,谁为行路人。
况我连枝树,与子同一身。
昔为鸳与鸯,今为参与辰。
昔者常相近,邈若胡与秦。
惟念当离别,恩情日以新。
鹿鸣思野草,可以喻嘉宾。
我有一罇酒,欲以赠远人。
愿子留斟酌,叙此平生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