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吾富有钱时,妇儿看我好。
吾若脱衣裳,与吾叠袍袄。
吾出经求去,送吾即上道。
将钱入舍来,见吾满面笑。
绕吾白鸽旋,恰似鹦鹉鸟。
邂逅暂时贫,看吾即貌哨。
人有七贫时,七富还相报。
图财不顾人,且看来时道。
子之还兮,遭我乎峱之间兮。并驱从峱肩兮,揖我谓我儇兮。
子之茂兮,遭我乎峱之道兮。并驱从峱牡兮,揖我谓我好兮。
子之昌兮,遭我乎峱之阳兮。并驱从峱狼兮,揖我谓我臧兮。
彼汾沮洳,言采其莫。彼其之子,美无度。美无度,殊异乎公路。
彼汾一方,言采其桑。彼其之子,美如英。美如英,殊异乎公行。
彼汾一曲,言采其藚。彼其之子,美如玉。美如玉,殊异乎公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