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广东南海人,字子和。弘治九年进士。授南京户部主事,监江北诸仓,清查积年侵羡,得粟十余万石。历户部员外郎、湖州知府、晋广西参政,督粮严法绳奸,境内肃然。后抚云南,镇湖广皆有政绩。官至兵部右侍郎。致仕卒,年八十。有《海语》、《矩洲集》等。
天下无正声,悦耳即为娱。
人间无正即,悦目即为姝。
颜即非相远,贫富则有殊。
贫为时所弃,富为时所趋。
红楼富家女,金缕绣罗襦。
见人不敛手,娇痴二八初。
母兄未开口,已嫁不须臾。
绿窗贫家女,寂寞二十余。
荆钗不直钱,衣上无真珠。
几回人欲聘,临日又踟蹰。
主人会良媒,置酒满玉壶。
四座且勿饮,听我歌两途。
富家女易嫁,嫁早轻其夫。
贫家女难嫁,嫁晚孝于姑。
闻君欲娶妇,娶妇意何如?
凤飞九千仞,五章备彩珍。
衔书且虚归,空入周与秦。
横绝历四海,所居未得邻。
吾营紫河车,千载落风尘。
药物秘海岳,采铅青溪滨。
时登大楼山,举首望仙真。
羽驾灭去影,飚车绝回轮。
尚恐丹液迟,志愿不及申。
徒霜镜中发,羞彼鹤上人。
桃李何处开,此花非我春。
唯应清都境,长与韩众亲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