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光(1078年12月16日[1] —1159年4月22日),字泰发,一作字泰定,号转物老人。越州上虞(今浙江上虞东南)人。南宋名臣、文学家、词人,南宋四名臣之一,唐汝阳王李琎之后。徽宗崇宁五年(1106年)进士,调知开化县,移知常熟县。累官至参知政事,因与秦桧不合,出知绍兴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绍兴十一年(1141年),贬藤州安置,后更贬至昌化军。秦桧死,内迁郴州。绍兴二十八年(1158年),复左朝奉大夫。绍兴二十九年(1159年),致仕,行至江州卒,年八十二。宋孝宗即位后,赠资政殿学士,赐谥庄简。有前后集三十卷,已佚。又有《椒亭小集》、《庄简集》等。
过去光阴箭离弦,河清易俟鬓难玄。
河加孔子从心岁,三倍周郎破贼年。
耄齿阻陪鸠杖列,瞽言曾献兽樽前。
磻溪淇澳吾何敢,且学香山也自贤。
败絮萧然拥病身,久疎朝谒作闲人。
公卿各趁黄麾仗,宾客谁看乌角巾。
菱照无情难讳老,杏梢作意已撩春。
卧闻儿女夸翁健,诗句年光一样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