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桃李待日开,荣华照当年。
东风动百物,草木尽欲言。
枯枝无丑叶,涸水吐清泉。
大力运天地,羲和无停鞭。
功名不早著,竹帛将何宣。
桃李务青春,谁能贳白日。
富贵与神仙,蹉跎成两失。
金石犹销铄,风霜无久质。
畏落日月后,强欢歌与酒。
秋霜不惜人,倏忽侵蒲柳。
逐臣北地承严谴,谓到南中每相见。
岂意南中南路多,千山万水分乡县。
云摇雨散各翻飞,海阔天长音信稀。
处处山川同瘴疠,自怜能得几人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