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山坡陀兮下属江,势崖绝兮游波所荡如颓墙。
松茀律兮百尺旁,拔此惊葛之。
上不见日兮下可依,吾曳杖兮吾僮亦吾之书随。
藐余望兮水中汦,颀然而长者黄冠而羽衣。
澣颐坦腹盘石箕坐兮,山亦有趾安不危,四无人兮可忘饥。
仙人偓佺自言其居瑶之圃,一日一夜飞相往来不可数。
使其开口言兮,岂惟河汉无极惊余心。
默不言兮,蹇昭氏之不鼓琴。
憺将山河与日月长在,若有人兮,梦中仇池我归路。
此非小有兮,噫乎何以乐此而不去。
昔余游于葛天兮,身非陶氏犹与偕。
乘渺茫良未果兮,仆夫悲余马怀。
聊逍遥兮容与,晞余发兮兰之渚。
余论世兮千载一人犹并时,余行诘曲兮欲知余者稀。
峨峨洋洋余方乐兮,譬余系舟於水,鱼潜鸟举亦不知。
何必每念辄得,应余若响,坐有如此兮人子期。
神药不自閟,罗生满山泽。
日有牛羊忧,岁有野火厄。
越俗不好事,过眼等茨棘。
青荑春自长,绛珠烂莫摘。
短篱护新植,紫笋生卧节。
根茎与花实,收拾无弃物。
大将玄吾鬓,小则饷我客。
似闻朱明洞,中有千岁质。
灵庞或夜吠,可见不可索。
仙人倘许我,借杖扶衰疾。
十岁裁诗走马成,冷灰残烛动离情。
桐花万里丹山路,雏凤清于老凤声。
剑栈风樯各苦辛,别时冰雪到时春。
为凭何逊休联句,瘦尽东阳姓沈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