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006—1097)汾州介休人,字宽夫。仁宗天圣五年进士。累迁殿中侍御史。庆历七年,任枢密副使、参知政事。以镇压贝州王则起义,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。皇祐三年被劾罢相,出知许、青、永兴等州军。至和二年复相。嘉祐三年,出判河南等地,封潞国公。神宗朝,反对王安石变法,极论市易损国体,惹民怨,出判大名、河南府。元丰六年以太师致仕。哲宗元祐初,因司马光荐,为平章军国重事。五年,复致仕。历仕四朝,任将相五十年。卒谥忠烈。有《潞公集》。
黄口为人罗,白龙乃鱼服。
得罪岂怨天,以愚陷网目。
鲸鲵未翦灭,豺狼屡翻覆。
悲作楚地囚,何日秦庭哭。
遭逢二明主,前后两迁逐。
去国愁夜郎,投身窜荒谷。
半道雪屯蒙,旷如鸟出笼。
遥欣克复美,光武安可同。
天子巡剑阁,储皇守扶风。
扬袂正北辰,开襟揽群雄。
胡兵出月窟,雷破关之东。
左扫因右拂,旋收洛阳宫。
回舆入咸京,席卷六合通。
叱咤开帝业,手成天地功。
大驾还长安,两日忽再中。
一朝让宝位,剑玺传无穷。
愧无秋毫力,谁念矍铄翁。
弋者何所慕,高飞仰冥鸿。
弃剑学丹砂,临炉双玉童。
寄言息夫子,岁晚陟方蓬。
东越闽中有庸岭,高数十里,其西北隰中有大蛇,长七八丈,大十余围。土俗常惧。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,多有死者。祭以牛羊,故不得祸。或与人梦,或下谕巫祝,欲得啖童女年十二三者。都尉、令、长并共患之。然气厉不息。共请求人家生婢子,兼有罪家女养之。至八月朝祭,送蛇穴口,蛇出吞啮之。累年如此,巳用九女。
尔时预复募索,未得其女。将乐县李诞,家有六女,无男。其小女名寄,应募欲行。父母不听。寄曰:“父母无相,惟生六女,无有一男,虽有如无。女无缇萦济父母之功,既不能供养,徒费衣食,生无所益,不如早死。卖寄之身,可得少钱,以供父母,岂不善耶!”父母慈怜,终不听去。寄自潜行,不可禁止。
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。至八月朝,便诣庙中坐,怀剑将犬。先将数石米餈,用蜜麨灌之,以置穴口。蛇便出,头大如囷,目如二尺镜,闻餈香气,先啖食之。寄便放犬,犬就啮咋,寄从后斫得数创。疮痛急,蛇因踊出,至庭而死。寄入视穴,得九女髑髅,悉举出,咤言曰:“汝曹怯弱,为蛇所食,甚可哀愍!”于是寄乃缓步而归。
越王闻之,聘寄女为后,指其父为将乐令,母及姊皆有赏赐。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。其歌谣至今存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