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?—约1582)广东南海人,字少南。嘉靖三十二年进士。授乐平知县,擢御史,出按河南、浙江等地,搏击豪强,吏民震慑。嘉靖四十四年,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,为一条鞭法之始。隆庆元年,迁大理右寺丞。次年,擢右佥都御史,兼领九边屯务。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,起而攻之,斥为民。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,拜左副都御史。忤张居正罢归,家居四年卒,谥惠敏。有《百可亭摘稿》。
蔷薇泣幽素,翠带花钱小。
娇郎痴若云,抱日西帘晓。
枕是龙宫石,割得秋波色。
玉簟失柔肤,但见蒙罗碧。
忆得前年春,未语含悲辛。
归来已不见,锦瑟长于人。
今日涧底松,明日山头檗。
愁到天池翻,相看不相识。
有耳莫洗颍川水,有口莫食首阳蕨。
含光混世贵无名,何用孤高比云月?
吾观自古贤达人,功成不退皆殒身。
子胥既弃吴江上,屈原终投湘水滨。
陆机雄才岂自保?李斯税驾苦不早。
华亭鹤唳讵可闻?上蔡苍鹰何足道?
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,秋风忽忆江东行。
且乐生前一杯酒,何须身后千载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