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必元(一五七三—一六四二),字子建。顺德人。大任从孙,主遇从兄。十五岁为诸生,试辄第一。明思宗崇祯间贡生,年已六十。以时事多艰,慨然诣粤省巡抚,上书条陈急务,善之而不能用。当时缙绅称之为岭南端士。尝与修府县志乘,颇餍士论。晚年遨游山水,兴至,落笔千言立就。必元能诗文,与陈子壮、黎遂球等复修南园旧社,称南园十二子。著有《勾漏草》、《罗浮草》、《溪上草》、《琭玉斋稿》等。清郭汝诚咸丰《顺德县志》卷二四有传。欧必元诗,以华南师范大学藏清刊本《欧子建集》为底本。
伤禽恶弦惊,倦客恶离声。
离声断客情,宾御皆涕零。
涕零心断绝,将去复还诀。
一息不相知,何况异乡别。
遥遥征驾远,杳杳白日晚。
居人掩闺卧,行子夜中饭。
野风吹草木,行子心肠断。
食梅常苦酸,衣葛常苦寒。
丝竹徒满坐,忧人不解颜。
长歌欲自慰,弥起长恨端。
弹冠乘通津,但惧时我遗。
服勤尽岁月,常恐功愈微。
忠情谬获露,遂为君所私。
出则陪文舆,入必侍丹帷。
箴规响已从,计议初无亏。
一朝长逝后,愿言同此归。
厚恩固难忘,君命安可违!
临穴罔惟疑,投义志攸希。
荆棘笼高坟,黄鸟声正悲。
良人不可赎,泫然沾我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