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至(1022年~1076年),字几圣,杭州(今属浙江)人。仁宗庆历六年(1046年)进士,充泗州司理参军,历官浦江、东阳、元城令。英宗治平四年(1067年),韩琦聘为主管机宜文字,后在韩幕府六年。熙宁五年(1072年),召判户部勾院、群牧判官。熙宁九年(1076年),迁祠部郎中、三司户部判官。不久卒。其子强浚明收集其遗文,编《祠部集》四十卷,曾巩为之序,已佚。清代强汝询《求益斋文集》卷八《祠部公家传》有传。
镜之工列十镜于贾奁,发奁而视,其一皎如,其九雾如。或曰:“良苦之不侔甚矣。”工解颐谢曰:“非不能尽良也,盖贾之意,唯售是念,今来市者,必历鉴周睐,求与己宜。彼皎者不能隐芒杪之瑕,非美容不合,是用什一其数也。”予感之,作《昏镜词》。
昏镜非美金,漠然丧其晶。
陋容多自欺,谓若他镜明。
瑕疵自不见,妍态随意生。
一日四五照,自言美倾城。
饰带以纹绣,装匣以琼瑛。
秦宫岂不重,非适乃为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