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禹偁(chēng)(954年-1001年),字元之,济州巨野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人。北宋诗人、散文家、大臣。王禹偁世为农家子,9岁能文。太平兴国八年(983年)进士,历任成武县(今属山东省菏泽市)主簿、右拾遗等职。献《端拱箴》,又献《御戎十策》,太宗大加称赏。拜左司谏、知制诰,判大理寺。淳化二年(991年)以庐州尼道安诉讼徐铉案受牵连,坐贬商州团练副使,移解州。咸平元年(998年),预修《太祖实录》。时宰相张齐贤、李沆不协,以禹偁议论轻重其间,落知制诰,出知黄州。作《三黜赋》以见志,有“屈于身兮而不屈其道,虽百谪而何亏”之语。咸平四年(1001年),徙蕲州,病卒。王禹偁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先驱,文学韩愈、柳宗元,诗崇杜甫、白居易,多反映社会现实,风格清新平易。词仅存一首,反映了作者积极用世的政治抱负,格调清新旷远。著有《小畜集》。
翠微终南里,雨后宜返照。
闭关久沈冥,杖策一登眺。
遂造幽人室,始知静者妙。
儒道虽异门,云林颇同调。
两心相喜得,毕景共谈笑。
暝还高窗眠,时见远山烧。
缅怀赤城标,更忆临海峤。
风泉有清音,何必苏门啸。
悲夫黄鹄之早寡兮,七年不双。
宛颈独宿兮,不与众同。
夜半悲鸣兮,想其故雄。
天命早寡兮,独宿何伤。
寡妇念此兮,泣下数行。
呜呼哀哉兮,死者不可忘。
飞鸟尚然兮,况于贞良。
虽有贤雄兮,终不重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