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维(1017年~1098年),字持国,开封雍丘(今河南杞县)人。韩亿子,与韩绛、韩缜等为兄弟。以父荫为官,父死后闭门不仕。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,不久出通判泾州。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。英宗即位,召为同修起居注,进知制诰、知通进银台司。神宗熙宁二年(1069年)迁翰林学士、知开封府。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,出知襄州,改许州,历河阳,复知许州。哲宗即位,召为门下侍郎,一年馀出知邓州,改汝州,以太子少傅致仕。绍圣二年(1095年)定为元祐党人,再次贬谪。元符元年卒,年八十二。有集三十卷,因曾封南阳郡公,定名为《南阳集》(《直斋书录解题》卷一七)。《宋史》卷三一五有传。
梁元帝谓:王仲宣昔在荆州,著书数十篇。荆州坏,尽焚其书,今在者一篇,知名之士咸重之,见虎一毛,不知其斑。后西魏破江陵,帝亦尽焚其书,曰:文武之道,尽今夜矣。何荆州坏焚书二语,先后一辙也。诗以慨之。
牙签万轴裹红绡,王粲书同付火烧。
不于祖龙留面目,遗篇那得到今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