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公度(1109~1156)字师宪,号知稼翁,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绍兴八年进士第一,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。后被秦桧诬陷,罢归。除秘书省正字,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。十九年,差通判肇庆府,摄知南恩州。桧死复起,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,卒年四十八,著有《知稼翁集》十一卷,《知稼翁词》一卷。
出临皋而东骛兮,并丛祠而北转。
走雪堂之陂陀兮,历黄泥之长坂。
大江汹以左缭兮,渺云涛之舒卷。
草木层累而右附兮,蔚柯丘之葱蒨。
余旦往而夕还兮,步徙倚而盘桓。
虽信美而不可居兮,苟娱余于一眄。
余幼好此奇服兮,袭前人之诡幻。
老更变而自哂兮,悟惊俗之来患。
释宝璐而被缯絮兮,杂市人而无辨。
路悠悠其莫往来兮,守一席而穷年。
时游步而远览兮,路穷尽而旋反。
朝嬉黄泥之白云兮,暮宿雪堂之青烟。
喜鱼鸟之莫余惊兮,幸樵苏之我嫚。
初被酒以行歌兮,忽放杖而醉偃。
草为茵而块为枕兮,穆华堂之清宴。
纷坠露之湿衣兮,升素月之团团。
感父老之呼觉兮,恐牛羊之予践。
于是蹶然而起,起而歌曰:
月明兮星稀,迎余往兮饯余归。
岁既宴兮草木腓,归来归来兮,黄泥不可以久嬉。